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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1-07-06 1001
根据《江西省2021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江西省202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招聘公告》和《宁都县2021年中小学教师招聘面试工作方案》精神,现将宁都县202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拟聘用人员体检、调档、签订预录(聘用)协议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调档、签订预录(聘用)协议对象
2021年6月30日在宁都政务网和“宁都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告名单的人员,主要包括:省考统招、省考特岗、公费师范生拟聘用人员。
二、体检工作
(一)体检时间
1.省考统招、公费师范生拟聘用人员于2021年7月12日至7月13日参加体检。
2.省考特岗拟聘用人员于2021年7月14日至7月15日参加体检。
(二)体检地点
宁都县仁爱康复医院(宁都县财政局旁边)。
(三)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自理,由体检医院收取。
(四)体检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人员须凭本人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于体检当日6:00到宁都县仁爱康复医院一楼领取《宁都县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体检表》。体检对象需在体检表上如实补填既往病史,若无既往病史则填“无”。
2.参加体检人员须按安排在规定时间空腹并根据体检医院制定的体检流程参加体检。体检流程将张贴在体检医院院内。
3.所有体检项目完成后,参加体检人员即可离开医院,体检结果由体检医院汇总后统一送至宁都县教科体局人事股。
4.体检对象月经期间可暂缓妇科检查,待经期完毕后补检;已怀孕或可能已受孕的体检对象可暂缓X光检查,待生产结束后补检。待补检人员体检结论暂缓,签约、选岗按规定时间进行,若补检后体检结论不合格,则选岗无效、拟聘用协议终止。
5.体检不合格结论将于体检当天通过电话(0797-6839003)个别通知其本人,未接到相关个别通知者视为体检合格。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三、调档工作
(一)领取调档函
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于体检次日(上班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到宁都县教科体局人事股领取调档函。
(二)调取档案
拟聘用人员凭调档函到本人档案存放单位调取档案,可选择自带或邮政机要方式送达档案。档案采取邮政机要方式送达者应自行跟踪邮递进度,在档案邮件封面注明档案主人姓名及调档函编号,按调档函规定写明收档单位及邮寄地址。
(三)档案交审
1.省考统招、公费师范生拟聘用人员须于7月30日前向宁都县人社局档案股611室(电话:0797-6939018)交审本人档案,并取得宁都县人社局开具的档案接收证明。
2.省考特岗拟聘用人员须于7月30日前向宁都县教科体局人事股(电话:0797-6839003)交审本人档案,取得宁都县教科体局开具的档案接收证明。
四、签订预录(聘用)协议工作
(一)签订时间
1.省考统招、公费师范生拟聘用人员于2021年8月3日签订《宁都县2021年新聘教师预录协议书》。
2.省考特岗拟聘用人员于2021年8月4日签订《江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聘用协议书》。
(二)签订地点
宁都县教师进修学校教学楼三楼(宁都县教科体局人事股办公室楼上)。
(三)其它注意事项
1.省考统招、公费师范生拟聘用人员须凭宁都县人社局开具的档案接收证明签订预录协议;省考特岗拟聘用人员凭宁都县教科体局人事股开具的档案接收证明签订聘用协议。
2.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档案接收证明确有困难者,可于8月1日前向宁都县教科体局人事股提交书面说明保证书,经人事股负责人审核签字同意后可以签订预录(聘用)协议,否则不予签订。
3.拟聘用人员在签订时间当日17:30前,未与宁都县教科体局签订预录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岗位空缺将根据有关规定递补合格人员。
4.在选岗前未提交档案、凭有关书面说明保证书签订了预录(聘用)协议者,须于2021年9月1日前按规定提交档案并向宁都县教科体局人事股提供档案接收证明,否则解除预录(聘用)协议,由此产生的违约后果由签约对象本人负责。
五、其它事项
1.疫情防控期间,请拟聘用人员自觉佩戴好口罩进入有关场地。
2.拟聘用人员选岗及岗前培训等工作将另行公告于宁都政务网和“宁都教育”微信公众号,请密切关注。
宁都县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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